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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召开“2019(第二届)中国物流服务平台发展年会暨网络货运高峰论坛”的通知
来源:https://mp.weixin.qq.com/s/MMljM97dbWARdtdiHeZUKA 作者: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 更新时间:2019-11-12 点击数:

各有关单位:

近日,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《关于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》明确指出,互联网平台经济是生产力新的组织方式,是经济发展的新动能,对优化资源配置、促进跨界融通发展和大众创业万众创新、推动产业升级、拓展消费市场尤其是增加就业,都有重要作用。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的决策部署,规范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经营,维护道路货物运输市场秩序,促进物流业降本增效,交通运输部、国家税务总局在系统总结无车承运人试点工作的基础上,制定了《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管理暂行办法》。为更好地促进我国物流平台及网络货运的健康快速发展,我会拟于2019年12月12-14日在青岛召开“2019(第二届)中国物流服务平台发展年会暨网络货运高峰论坛”。会议以“网络货运推进物流行业高质量发展”为主题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
一、会议组织机构

主办单位: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

承办单位: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物流信息服务平台分会

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会员部

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网络事业部

协办单位:山东齐鲁云商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

山东省物流与采购协会

青岛市物流协会

二、会议时间和地点

报到时间:2019年12月12日

会议时间:2019年12月13-14日

会议地点:青岛李沧绿城喜来登酒店、青岛国际院士港

三、参会代表

青岛国际院士港中外院士;物流企业总经理(CEO)、信息化负责人;制造业、商贸企业的物流及信息化负责人;物流平台及供应链平台负责人,为物流平台(网络货运平台)提供各项服务的企业管理者;为物流产业链提供服务的企业高管;关注物流行业发展的专业投资机构负责人;行业协会、院校、咨询、培训机构及研究机构的专家,政府物流、供应链及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负责人。

四、会议规模

600-800人

五、会议主要内容

(一)解读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《关于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》

(二)解读交通运输部、国家税务总局印发的《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管理办法》及交通运输部印发的《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经营服务指南》、《省级网络货运信息监测系统建设指南》和《部网络货运信息交互系统接入指南》等三个指南文件

(三)发布《中国物流平台发展报告(2018-2019)》

(四)宣贯《网络货运平台服务能力评估指标》团体标准

(五)分析我国物流平台的发展现状及前景

(六)网络货运新政下,物流企业如何升级为网络货运平台企业

(七)网络货运新政下,无车承运人如何升级为网络货运平台企业

(八)分析大数据、物联网、云计算、移动应用和区块链等新技术在网络货运平台的应用及市场前景

(九)诚信互联引领网络货运平台大数据发展未来

(十)平台经济下,车后服务市场的价值链生态

(十一)供应链金融促进网络货运企业做大做强

(十二)‘一带一路’大物流与供应链生态圈建设

六、参会费用

参会代表2200元/人(含会议费、资料费、餐饮费)。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会员单位、政府部门、院校及科研机构优惠至1800元/人,交通住宿费用由参会代表自理。

开户名称:北京中物联盟网络科技有限公司

开户行名称:中国工商银行北京礼士路支行

账  号:0200003609200079533

七、联络方式

有关会议具体事宜,请与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物流信息服务平台分会联系。

联系人:郑易非  王 卫

电  话:010—83775698,15901277360

13910807706

传  真:010—83775697

E-mail:cflpwlb@cflp.org.cn

710471443@qq.com

wangwei56top@163.com

地  址:北京市丰台区双营路9号亿达丽泽中心3层 317室

邮  编:100045


(来源:中物联物流信息服务平台分会)